
電話監控你的員工使用手機與手機間諜記錄。
你看你的老闆在你的辦公室工作通過發行電子設備? 可能吧。 而且是合法的嗎? 沒錯!
上週,紐約市學校校長約翰哈爾平喬爾克萊因燃煤,建築主管誰一直在教育部21年,多次下班早。 (具有諷刺意味,原來,他的確顯示早起工作相當頻繁。或許他需要一個新的時間表?)
行政法法官Tynia理查德判他犯有虛報工時記錄,證據顯示,早在他離開工作多達 83次(!)與 3月2日和2006年8月9日。 “此人是沒有工作得到報酬,”學校的女發言人瑪吉范伯格告訴紐約郵報。
證據在哪裡來的? 員工的手機。 原來,該公司發布的手機包含了全球定位系統(GPS)跟踪裝置。 有人還指出,哈爾平的時間卡,以杜絕經常出現在同一台機器,但他預計到不同地點工作的每一天。
哈爾平稱,他從未獲悉,手機會監察他的運動時,他接受了在2005年。 他有一個情況呢? 並非如此。 法官理查德強調,教育部沒有必要“,以通知其僱員的所有方法也可能用於揭示其不當行為。”
老實說,我並不感到驚訝。 您接受的手機從你的雇主和你震驚,它可能被用來跟踪您通過全球定位技術? 請,我不這麼認為。 這傢伙是作弊。 他的雇主發現,他們使用一種恩賜給了他。
它好像沒有存在的合理私隱期望在工作場所,特別是在雇主擁有的設備如電腦和手機。 據 2006年11月12日芝加哥太陽時報的文章,全球定位系統是利用百分之八的公司來跟踪車輛,但已經開始尋找利用監測辦公室工作人員。 事實證明,只有兩個州 - 康涅狄格州和特拉華州 - 要求員工通知,全球定位系統設備正被用來監測其活動。
“在一定程度上,只要它是雇主的工具,你正在使用,雇主規則”,萊斯利奧恩雷斯,在工作場所隱私專家約翰馬歇爾法學院,告訴芝加哥太陽時報。
在2005年調查的526家公司由美國管理協會,四分之三的公司承認監測網絡活動的員工,有一半的公司承認他們的電腦文件,審查和監督電話號碼撥打,一半承認使用視頻監控,只比4年前的百分之33。 到2010年,視頻監控技術將是一個八六四〇〇〇〇〇〇〇美元業務,根據研究公司Frost&Sullivan的。
但是,這一切正在做秘密? 並非如此。 美國管理/電子政策研究所說,百分之八十的雇主使用監視裝置通知他們的工人,他們的計算機上的內容,按鍵和鍵盤時,會予以記錄; 82百分之通知他們計算機上的文件進行審查,通知他們百分之86的電子郵箱正在觀看,而89百分之告訴他們,互聯網訪問進行監控。
並進一步將它多少去? 認為生物識別技術,其中微不足道的無線電頻率識別(RFID)芯片,晶粒的大小1米,將被插入在你的皮膚,讓雇主來跟踪你的指紋和語音模式。 而現在,你做任何事情,一切都在你的雇主的計算機可能被用來對付你。
“計算機系統是由雇主的財產,因此,雇主有權監控互聯網活動和電子郵件,”南希弗林,執行董事ePolicy Institute的哥倫布,俄亥俄,告訴匹茲堡郵報在3月12日2006年的文章,帕特里夏廚房。 “員工應該沒有合理的私隱期望。”
很少有關於電子僱員監察法,以及法律,確實存在是不穩定的。 美國憲法,州憲法,聯邦及州法律沒有提供多少指導隱私權利的工作場所,特別是在私營部門。
主要法定的法律在這一領域是電子通信隱私法1986年,“禁止故意或蓄意攔截,加入,披露或使用自己的電子通訊”,但它有一個很大的例外,當談到對員工的監督。 因為法律實際上只是一項修正案,聯邦竊聽法,它很少會保護員工。
那麼究竟是為什麼雇主採取這些措施? 請問,你會得到一個長長的清單的原因:追查性騷擾案件,事故,暴力,犯罪活動和員工的懶惰。 而在訴訟中,雇主往往訴諸的電子證據。
當時我在寫這一點,一群出租車司機在紐約的隨意舉行罷工,抗議增加全球定位系統裝置,他們的車,讓出租車的委員會,以監察他們在任何時候都。 該技術將放在電視屏幕在後面的車,讓乘客看著自己的路線,甚至電視,短信設備在前面,讓司機聯絡委員會的指示。 顯然,這項技術正在蔓延。
底線:
1)監視攝像機無處不在 - 企業,政府大樓,學校,電梯
2)從來沒有從你的雇主需要的東西(用品等)
3)記住,你的雇主可以檢查你的電子郵件(這是他們的財產後,所有的!)
4)與黑莓,尋呼機和即時信息,很難採取“關”出來的辦公室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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